淮安市客车运输总公司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障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和车辆运行安全,有效降低车辆运输成本和节能减排,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设立车辆技术管理部门(安全机务处),指定一名副总经理负责车辆技术管理工作,落实车辆技术管理专职人员。
第三条:建立健全车辆技术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车辆技术经济性指标的执行奖惩制度,明确车辆技术管理人员、驾驶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职责,做到权责明确,奖惩分明。
第四条:车辆技术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运输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合理改造、适时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综合性管理。
第五条:车辆更新、转让前,企业车辆技术管理部门应按照择优选配的原则,对拟新增加更新、转入车辆的适应性、可靠性、经济性进行选型论证。购入前应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咨询该车是否具有经营范围所要求的装备和技术条件。
第六条:新增加更新的车辆在投入使用前应按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要求建立完整的车辆技术档案。车辆技术档案实行一车一档,企业车辆技术管理部门应安排专职人员认真建档,掌握车辆的技术状况。
第七条:车辆维护。
一、车辆维护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
二、车辆日常维护是日常性的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主要作业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
三、车辆一级维护,按间隔里程每月制定计划,由与企业签有合约的并具有相应资质的维修企业完成,主要作业内容是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
四、车辆二级维护,按江苏省交通厅运管局规定的周期(每四个月一次)强制执行,由与企业签有合约的并具有相应资质的维修企业完成,主要作业除一级维护外,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
第八条:车辆维修
一、车辆修理贯彻视情修理的原则,即根据车辆检测诊断和技术鉴定的结果,视情按不同作业范围和深度进行,既要防止拖延修理造成车况恶化,又要防止提前修理造成浪费。
二、需进行整车或总成大修的车辆,应经企业车辆技术管理部门确认后,方可交由与企业签有合约并具有相应资质的维修企业进行修理。
第九条:企业车辆技术管理部门应根据维修企业对维修车辆出具的检验单、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和结算清单等单证内容,及时填入车辆技术档案,并附原件(或复印件)存档。
第十条:加强轮胎使用管理,合理选配性能优良的轮胎,建立完整的轮胎使用管理台帐,有专人记录换装日期、实际行驶里程等。
第十一条:定期开展节能知识和安全操作培训,教育驾驶员爱车、节油、节能、安全驾驶,严禁超限超速超载,开展形式多样的技术比武和经验交流。
第十二条:定期开展机务检查,并有详细的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