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客总校车公司对内招收校车驾驶员的公告
时间:2017-8-9 上午 08:29:54 点击:2225
为规范校车公司驾驶员招录工作,本着内部优先的原则,经研究,面向公司内部职工公开招聘校车驾驶员。
一、校车驾驶员从业条件参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第23、24条款标准执行:
(一)现有总公司在册驾驶员并取得公安机关相应准驾车型校车驾驶资质(A1照)具有5年以上驾驶经历并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校车准驾资质,年龄男52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四)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五)身心健康,无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二、驾驶员考核、录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8日-8月11日11:00时
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公司人力资源处
3、应聘人员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校车准驾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三年无重大事故证明;
(6)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张。
4、联系人及咨询电话:韩女士
咨询电话:0517-85902972
(二)校车驾驶员录用:
1、经体检、路试合格;
2、到总公司人力资源处办理驾驶员转岗相关手续,一切福利待遇由校车公司支付;
3、校车驾驶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模式。
2017年8月8日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