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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客总校车公司对内招收校车驾驶员的公告

时间:2017-8-9 上午 08:29:54 点击:2225

为规范校车公司驾驶员招录工作,本着内部优先的原则,经研究,面向公司内部职工公开招聘校车驾驶员。 一、校车驾驶员从业条件参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第23、24条款标准执行:   (一)现有总公司在册驾驶员并取得公安机关相应准驾车型校车驾驶资质(A1照)具有5年以上驾驶经历并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校车准驾资质,年龄男52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四)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五)身心健康,无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二、驾驶员考核、录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8日-8月11日11:00时 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公司人力资源处 3、应聘人员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校车准驾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三年无重大事故证明; (6)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张。 4、联系人及咨询电话:韩女士 咨询电话:0517-85902972 (二)校车驾驶员录用: 1、经体检、路试合格; 2、到总公司人力资源处办理驾驶员转岗相关手续,一切福利待遇由校车公司支付; 3、校车驾驶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模式。 2017年8月8日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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