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
本风险评价准则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风险评价和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价的管理。
2、编制依据
(1)《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DB37/T 2882
(2)《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DB37/T 2973
(3)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相关要求;
(4)涉及规范、技术标准;
(5)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6)本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安全管理及技术标准。
3、安全生产风险评价准则
本公司在对风险点和各类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时,结合本公司自身可接受风险实际,制定事故(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严重性、频次、风险值的取值标准和评价级别,进行风险评价。风险判定准则的制定充分考虑了以下要求:
(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3)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技术标准;
(4)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5)相关方的投诉。
4、安全生产风险评价方法
本公司选用风险程度分析法对风险进行定性、定量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按从严从高的原则判定评价级别。
(1)风险的定义
指特定危害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结合。人们常常将可能性的大小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用表明相对差距的数值来表示,然后用两者的乘积反映风险程度的大小。
1)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人身伤害事故和职业相关病症发生的可能性主要取决于对于特定危害的控制措施的状态和人体暴露于危害(危险状态)的频繁程度;单纯财产损失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主要取决于对于特定危害的控制措施的状态和危害(危险状态)出现的频次。
2)控制措施的状态
对于特定危害引起特定事故(这里“特定事故”一词既包含“类型”的含义,如道路交通事故、碰伤、灼伤、轧入、高处坠落、触电、火灾、爆炸等;也包含“程度”的含义,如死亡、永久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暂时性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仅需急救、轻微设备损失等)而言,无控制措施时发生的可能性较大,有减轻后果的应急措施时发生的可能性较小,有预防措施时发生的可能性最小。
3)人体暴露或危险状态出现的频繁程度
人体暴露于危险状态的频繁程度越大,发生伤害事故的可能性越大;危险状态出现的频次越高,发生财产损失的可能性越大。4)事故的可能后果
表1表示按伤害、职业相关病症、财产损失、环境影响等方面不同事故后果的分档赋值。
表1 事故的可能后果严重性判定准则
分 数 值 |
事故的可能后果 | |||
伤害 |
职业相关病症 |
财产损失(元) |
环境影响 | |
10 |
有多人死亡 |
>1千万 |
有重大环境影响的 | |
8 |
有一人死亡或多人永久失能 |
职业病(多人) |
100万—1000万 |
有中等环境影响的 |
4 |
永久失能(一人) |
职业病(一人) |
10万—100万 |
有较轻环境影响的 |
2 |
需医院治疗,缺工 |
职业性多发病 |
1万—10万 |
有局部环境影响的 |
1 |
轻微,仅需急救 |
职业因素引起的身体不适 |
<1万 |
无环境影响 |
将控制措施的状态、暴露的频繁程度、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后果分别分为若干等级,并赋予一定的相应分值。风险程度、为三者的乘积。将分为若干等级。针对特定的作业条件,恰当选取的值,根据相乘后的积确定风险程度的级别。
5、安全生产风险评价分级
本公司根据确定的评价方法与风险判定准则进行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风险等级判定遵循从严从高的原则,将各评价级别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等风险级别,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表示,风险分级按以下级别划分。
——E级\5级\蓝色\可接受危险:班组、岗位管控。
——D级\4级\蓝色\轻度危险:属于低风险,班组、岗位管控。
——C级\3级\黄色\显著危险:属于一般风险,各单位(部门)、班组、岗位管控,需要控制整改。
——B级\2级\橙色\高度危险:属于较大风险,公司(厂)级、各单位(部门)、班组、岗位管控,应制定建议改进措施进行控制管理。
——A级\1级\红色\极其危险:属于重大风险,公司(厂)级、各单位(部门)、班组、岗位管控,应立即整改,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停产整改,需要停产整改的,只有当风险降至可接受后,才能开始或继续工作。
6、安全生产风险级别确定
按照安全生产风险点中各危险源评价出的安全生产最高风险级别作为该风险点的级别。
7、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的确定原则
以下情形为重大风险:
(1)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
(2)发生过死亡、重伤、重大财产损失事故,或三次及以上轻伤、一般财产损失事故,且现在发生事故的条件依然存在的;
(3)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
(4)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的场所,作业人员在10人及以上的;
(5)经风险评价确定为最高级别风险的。
8、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价准则
采取以本公司为主导的工作机制。落实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全员参与职业病危害风险辨识、分级和管控,确保风险管控措施持续有效。主要负责人应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督促、检查相关制度的落实,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生产、技术、设备管理人员及劳动者均应参与该工作。
遵循本公司自主建设为主的工作模式。根据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价结果,落实职业卫生管控措施。风险评价遵循科学客观的原则,评价所需基础资料的调查详实、准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数据真实有效且覆盖所有接害岗位和工作地点。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应严格遵守相关检测规范的要求,按照GBZ 159的规定进行采样,按照GBZ/T 160、GBZ/T 189、GBZ/T 192等标准的规定进行测定或测量。
根据作业场所或作业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固有危害程度、接触水平和作业工人体力劳动强度,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多种有害因素对风险的影响权重,结合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人数、防护水平和健康效应,借助风险评估的经验公式量化发生职业病或职业健康损伤的可能性和严重性,判定风险等级。
9、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价方法
(1)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a)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
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指数按下式计算:
式中:
G ——分级指数;
WM ——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权重数;
WB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职业接触比值的权重数;
WL ——劳动者体力劳动强度的权重数。
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M)的分级和权重数WM取值见表5。
表5 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分级和取值
游离二氧化硅含量(M)% |
权重数(WM) |
M<10 |
1 |
10≤M≤50 |
2 |
50<M≤80 |
4 |
M>80 |
6 |
石棉及石棉纤维、木粉尘为确定人类致癌物粉尘,(WM)取值列入M>80 %一类。 |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的职业接触比值的权重数WB直接取粉尘的职业接触比值B,B=粉尘浓度实测值÷接触限值。
劳动者体力劳动强度分级见表6,权重数WL取值见表7。
表6 常见职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
职业描述 |
Ⅰ(轻劳动) |
坐姿:手工作业或腿的轻度活动(正常情况下,如打字、缝纫、脚踏开关等);立姿:操作仪器,控制、查看设备,上臂用力为主的装配工作。 |
Ⅱ(中等劳动) |
手和臂持续动作(如锯木头等);臂和腿的工作(如卡车、拖拉机或建筑设备等运输操作);臂和躯干的工作(如锻造、风动工具操作、粉刷、间断搬运中等重物、除草、锄田、摘水果和蔬菜等)。 |
Ⅲ(重劳动) |
臂和躯干负荷工作(如搬重物、铲、锤锻、锯刨或凿硬木、割草、挖掘等)。 |
Ⅳ(极重劳动) |
大强度的挖掘、搬运,快到极限节律的极强活动。 |
表7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权重数取值
体力劳动强度级别 |
权重数(WL) |
Ⅰ(轻) |
1.0 |
Ⅱ(中) |
1.5 |
Ⅲ(重) |
2.0 |
Ⅳ(极重) |
2.5 |
分级指数(G),将生产性粉尘作业分为四个级别,见表8。
表8 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
分级指数(G) |
作业分级 |
≤1 |
相对无害 |
1<G≤6 |
轻度危害 |
6<G≤16 |
中度危害 |
G>16 |
重度危害 |
b)接触化学物作业
接触化学物作业分级指数按下式计算:
式中:
G ——分级指数;
WD ——化学物危害程度的权重数;
WB ——工作场所化学物职业接触比值的权重数;
WL ——劳动者体力劳动强度的权重数。
其中,劳动者体力劳动强度的权重数WL取值同上,化学物的危害程度由其危害指数(THI)决定,THI取值由DB37/T 2973中查询计算,危害程度的权重数WD取值见表9。
表9 化学毒物的危害指数分级和权重数取值
化学毒物危害指数(THI) |
权重数(WD) |
THI<35 |
1 |
35≤THI<50 |
2 |
50≤THI<65 |
4 |
THI≥65 |
8 |
《高毒物品目录》列入的化学物及剧毒化学品,其危害程度级别权重系数按8计算。 |
工作场所化学物职业接触比值的权重数WB直接取化学物的职业接触比值B,B=化学物浓度实测值÷接触限值。
分级指数(G),将接触化学物作业分为四个级别,见表10。
表10 接触化学物作业分级
分级指数(G) |
作业分级 |
G≤1 |
相对无害 |
1<G≤6 |
轻度危害 |
6<G≤24 |
中度危害 |
G>24 |
重度危害 |
c)接触高温作业
根据劳动者体力劳动强度、接触高温作业时间和WBGT测量结果按照GBZ/T 229.3的规定将高温作业分为轻度危害(Ⅰ级)、中度危害(Ⅱ级)、重度危害(Ⅲ级)和极度危害(Ⅳ级)。
d)接触噪声作业
接触稳态噪声和非稳态连续噪声作业依据8小时等效声级(LEX,8h)或40小时等效声级(LEX,w)测量结果、接触脉冲噪声作业依据声压级峰值(Lpeak)和工作日内的脉冲次数(n)测量结果,按照GBZ/T 229.4的规定将噪声作业分为轻度危害、中度危害、重度危害和极度危害。
(2)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
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风险按下式计算:
式中:
T ——风险值;
n ——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序号,i-n对应的取值(1~n);
Ci——各类职业病危害作业级别的权重数;
P ——各作业岗位劳动定员的权重数。
M ——职业病危害防控措施权重数;
S ——职业病或职业健康损伤发生结果的权重数。
各类职业病危害作业级别的权重数Ci取值见表11。
表11职业病危害作业级别权重数取值
权重数 (Ci) |
粉尘作业等级 (G) |
化学物作业等级 (G) |
噪声作业等级 (G) |
高温作业等级 (G) |
1 |
相对无害 |
相对无害 |
轻度危害 |
轻度危害 |
2 |
轻度危害 |
轻度危害 |
中度危害 |
中度危害 |
4 |
中度危害 |
中度危害 |
重度危害 |
重度危害 |
8 |
重度危害 |
重度危害 |
极度危害 |
极度危害 |
作业岗位劳动定员的权重数P取值见表12。
表12作业岗位劳动定员权重数取值
劳动定员(人) |
权重数(P) |
≤4 |
1 |
5~8 |
2 |
9~12 |
3 |
13~16 |
4 |
>16 |
5 |
职业病危害防控措施的权重数M取值见表13。
表13职业病危害防控措施权重数取值
防控措施 |
权重数(M) |
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和管理措施完善 |
1.0 |
个体防护或管理措施缺失 |
1.5 |
工程技术措施部分缺失 |
2.0 |
工程技术措施全部缺失 |
2.5 |
全部防控措施缺失 |
3.0 |
职业病或职业健康损伤发生结果的权重数S取值见表14。
表14职业病或职业健康损伤的发生结果权重数取值
职业病或职业健康损伤发生结果 |
权重数(S) |
无职业病或职业健康损伤 |
0.5 |
有职业健康损伤发生 |
1.0 |
有2例以下慢性职业病发生 |
2.0 |
有急性职业病发生或3例以上慢性职业病发生 |
4.0 |
职业病导致死亡 |
8.0 |
根据风险值(T),将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为4个级别,见表15。
表15 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
风险值(T) |
风险分级 |
T≤1 |
低风险 |
1<T≤8 |
一般风险 |
8<T≤32 |
较大风险 |
T>32 |
重大风险 |
10、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价分级
根据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结果,将风险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四个级别,分别以“红、橙、黄、蓝”色标注。
11、职业病危害重大风险的确定原则
将以下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确定为重大风险:
(1)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的风险值(T)大于32的作业岗位;
(2)存在矽尘或石棉粉尘的作业岗位;
(3)存在“致癌”、“致畸”等有害物质或者可能导致急性职业性中毒的作业岗位;
(4)存在放射性危害的作业岗位。